第二批: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和漳州十中50人
实行集中地点、统一时间先填报志愿后录取的办法。已被第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学校录取。
7月22日,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和漳州十中50人,举办招生咨询、志愿填报指导,并运用局域网现场填报志愿,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。
录取时间:7月23日。由市教育局组织,各校自主招生,民办高中学校按照分配到各县(市、区)的招生计划,实行分学校、逐县录取。漳州十中50人实行统招。
7月24日晚,本批次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到各县(市、区)。
7月22-24日期间,除本批次学校外,全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招生录取,否则,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。